关于开展“安全之星”实验室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提高实验人员安全意识,营造平安、和谐实验室环境,丰富校园文明建设内涵,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届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开展“安全之星”实验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推进我校实验室安全标准化建设、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树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示范标杆,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构建校园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促进学校实验室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参选对象

全校范围内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实验室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属部门申请,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全之星”实验室评选推荐表》(附件1),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全之星”实验室评选标准及分值》(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实验室实景电子版照片3张。各部门组织初评后向学校推荐,每个部门可推荐2-3个实验室(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2.现场考核:本着宁缺毋滥、择优评定的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评阅材料并实地查看评审。

3.公示:评选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资产管理处(实验室服务中心)反映,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四、奖励形式

1.“安全之星”实验室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对评选出的“安全之星”实验室颁发锦旗。

2.评选结果作为2022—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日程安排

1.5月29日—6月9日,实验室自荐及部门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2. 6月中旬,学校组织职能部门及专家评审。

请各部门于6月9日前将《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全之星”实验室评选推荐表》(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全之星”实验室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0101007@jxutcm.edu.cn。

联系人:卢欢 联系电话:87119080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全之星”实验室评选推荐表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全之星”实验室评选标准及分值

附件3: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全之星”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招贤镇梅岭大道1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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