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代理机构: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将本项目遴选文件有关内容澄清说明如下:
一、遴选文件《第一章 遴选公告》中“一、遴选代理机构数量和代理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原为:本次共遴选出7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现澄清为:本次共遴选出10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二、遴选文件《第一章 遴选公告》“二、入围代理机构的确定”和《第三章 申请须知》“二、遴选程序”中第(六)评分办法和标准原为:按照代理机构最后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前7名的代理机构为预中选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次遴选的代理机构家数≥7家的录取前7名,若实际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家数<7家的,则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均据实入库);现澄清为:按照代理机构最后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前10名的代理机构为预中选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次遴选的代理机构家数≥10家的录取前10名,若实际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家数<10家的,则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均据实入库)。
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文件《第一章 遴选公告》中“四、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原为:获取遴选文件起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延长至:获取遴选文件起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起至2023年1月3日,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遴选文件其它内容不作修改,特此澄清说明,望各社会代理机构周知,由此给各社会代理机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江西中医药大学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