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卢欢)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行政性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文件要求,9月中旬,学校启动了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并增加了大型仪器设备效益和管理情况评估检查及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工作。
本轮清查围绕房屋及构筑物清查、设备及家具清查、大型仪器使用效益和管理情况评估、实验室信息核查四大项内容进行,力求实现全校各部门账实相符、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设备利用率、把握实验室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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